為什麼台灣內線交易罪定罪率這麼低?首先,我國法官很多不具有專業財經知識。...只針對一定金額以上案件進行審理。...現行的內線交易相關法律條文明顯偏向保護被告。

 

公司的品格.jpg

 

@ 會計制度的盲點-會計師並沒有你想像的獨立;會計師並不是如你想像的有能力;會計師的專業性有限;人力不足。(P.48~50)

@ 在亞洲和其他新興國家中,由於企業發展時間較短,多數經營者通常也是公司的創辦人(或家族),心態上則會偏好冒險,喜歡旗下公司走向集團化愈多愈好。(P.58)

@ 由於股票上市帶動的利益過於龐大,再加上未上市公司在法令規範和資訊揭露要求上本來就遠遠不及上市公司要求嚴格,因此潛力部分在被切割獨立後,往往因為其灰色地帶成為了大股東們上下其手的好機會。(P.60)

@ 原本股東選任董事是希望透過董事們的專業幫忙監督及管理公司運作,但到頭來,藉由法人董事代表,董事會裡的董事在實質上全成為真正老大的分身。(P.69)

@ 委託書爭奪戰-戲碼一:公司派持股不足、徵求委託書以鞏固經營權;戲碼二:透過徵求委託書取得公司經營權。(P.92)

@ 為什麼台灣內線交易罪定罪率這麼低?首先,我國法官很多不具有專業財經知識。...只針對一定金額以上案件進行審理。...現行的內線交易相關法律條文明顯偏向保護被告。(P.136)

@ 台灣政府對於金融業的管理,長期以來都處於「半市場機制,半人治」的模式,結果是業者抱怨政府管太多,而另一頭卻是有心者可以不負責地不夠風險賺錢。(P.145)

@ 監察人為什麼無法發揮其預期效果-監察人的產生發方式...要當選監察人其實比一般董事需要有更多股數支持。大大降低了一般股民和非公司大股東被選任監察人的可能;監察人專業性不足;監察人權力規範不夠明確;缺乏相關人事主導權。(P.150)

@ 一些企業主利用一般股民普遍認為公司敢實施庫藏股一定是「掌握未發布的利多消息」或是「連公司都自己認為股價真的太低了」的心理,刻意宣告實施庫藏股,透過利多消息拉抬股價,但實質是把老闆個人持股的股份藉機拋給市場或是由公司來承受。原本立意善良的庫藏股制度,卻往往變成了大老闆操弄股價的工具。(P.160)

@ 董監持股比例偏低,導致決策者容易進行高風險決策。(P.216)

@ 掌控企業的法寶:企業的交相持股;法人代表制。(P.220)

@ 在台灣多數公司經營權和所有權合之下,往往董事會的成員也就是公司的經營者。在這種情況下,有權決定財會主管、內部稽核、獨立董事或會計師的聘任、監督與報告的都是相同的一批人,自然讓監督機制難以有效落實。畢竟,董事會沒有理由會去挑一個成天和自己唱反調的人,最終的結果往往是一種微弱的平衡,這些監督機制會在不明顯違反法令的情況下,盡可能配合經營者的需求。相對的,其他股東期待這些監督力量能發揮把關的功能也就不如預期。(P.235)

@ 若以資本效率及活絡市場經濟的角度來看,借殼上市可以汰舊換新,讓瀕死的企業重獲新生。但另一方面卻等同開了一道後門,讓原本高風險或不符合資格的企業換殼上市。(P.250)

@ 一個有意掏空公司的企業主,可以輕易透過對董事會的控制將公司資金源源不絕地輸入往個人控制的基金會或公益團體。(P.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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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現實中不管任何規則都存在著漏洞,本書道出上市櫃公司體系的盲點,並舉出許多實例來解析,對於價值投資或專研財務分析的投資人算是一本值得看的書,不過看本書的時候小心不要陷入受害者情節的心態,認為自己投資失敗都是因為被別人所坑殺,一個真正的股票玩家必須為自己的投資負起全部的責任。另外此作者後來還出第二集,雖然個人沒看過(因為我現在是順勢操作者,對財務分析沒這麼要求),不過喜歡第一集的人應該也可以看看第二集。

 

 

(以上分析純屬個人心得,不代表任何投資建議,也不保證資料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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